一、三好班级评选条件
1、辅导员责任心强,能按照学校、系的要求认真开展班级工作。
2、班级同学积极参加校、系组织的各项活动。
3、班委会、团支部成员工作责任心强,有团队意识。
4、班级同学团结向上,集体荣誉感强,有良好的班风。
5、在全校、系常规评比中成绩突出,如:卫生、纪律、早操、早晚自习、文明礼仪、文明寝室等
6、班级同学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刻苦。
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能参加三好班级的评选:
1、班级学期有受处分学生的。
2、班级学生工作有重大失误的。
二、三好学生评选条件
1、思想品德好:
(1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。
(2)思想积极要求进步,主动靠近党组织,积极参加校系组织的各项活动,严格要求自己,有正确的人生观、道德观、价值观。
(3)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关心班级,热爱劳动在各项活动中能起到表率作用。
2、学习好:
(1)学习目的明确,态度端正,勤奋刻苦。
(2)学习成绩优异,学习成绩在班级前10%,专业技能考核良好。
3、身体好:
(1)积极锻炼身体,认真上好早间操。
(2)体育课成绩良好。
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三好学生:
1、受过学校纪律处分的。
2、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或学习成绩排在班级后30%。
3、思想品德鉴定成绩排名在班级后30%的。
三、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:
1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拥护社会主义祖国。
2、关心班级,团结同学,乐于助人。
3、思想积极要求进步,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。
4、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,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良好的工作方法,在各项的活动中,严于律己,起到表率作用。
5、坚持体育锻炼,体育成绩及格。
四、评选比例及评选时间:
1、三好班级:按系班级总数的40%
2、三好学生:占班级总数的15%,三好班级增加5%。
3、优秀学生干部:每班4人,三好班级增加2人。
4、评选时间:每学期开学初。
5、评选时限:一学期。